零下十度

    很坏。关节不能打弯,鼻子连吸溜吸溜都没有,大概是冻成冰凌或者直接升华了。很坏,所有这些教人恍惚得发疯,骂人,追踹电车,极端的温度环境中自然有极端的动作。当我坐在这温暖的室内,觉得从心脏开始往四肢一点一点融化,再把刚才的事拿出来过一遍,想,大概真是疯了。
    在这个寒冷的城市,我流连了十二个冬天,遇见十二次零下十度,很少心情这么坏。是的,身边那些跟我相关不相关的人,他们并没有比昨天更坏一点,并没有比春暖花开或者秋高气爽的时候更坏一点,只不过他们在零下十度更加地局促一点,每个人,我也是。
    十二个冬天,想来那么那么长。遇见十二次零下十度,每次都会想起一段歌:零下十度寒冷的街……
    因为第一个冬天的时候,就这么没来由地遇见它。那是大学第一次期末考试的第二天,从来没有经过这样的冷,穿着怯粉的长羽绒服冻得嘻嘻哈哈的,一直进了楼,进了宿舍。推开屋门,好像就这么飘过来这句歌:“零下十度寒冷的街,害怕告别吻出眼眶的泪,纠结。堆得比梦还高的雪,怎么阻挡得了你在心中,撒野。旧的相片,泛黄的T恤,磨坏底的鞋,你的一切近或远好与坏我都眷恋。谁也不能将我改变……”
    是的,我大约只能记住这么多的,每年零下十度的时候,我想起来的就是这么多,或者是觉得“谁也不能将我改变”作为最后一句已经足够。这十二年一直是这种倔强拒绝的姿态,不过又怎么可能不变。一部分的我高歌猛进,一部分的我眷恋淹留。或者还有更多的部分,我常常觉得自己不是镜前镜后的两生花,根本就是一面大力摔碎了的镜子,分佳节又重阳裂成很多片,每片里映出一个小小自己。
    那天一推门便盈耳的歌声,此时又因为这无可逃避的寒冷涌到满心,真真地回忆起曾经幼稚而葱郁的心情。那时,因为歌词唱出有一个人在心中撒野的事实,立觉甜蜜的钝痛。然后就什么也不能做,什么也不能做,只是想。
    时光过了那么久,只剩下一句令我不能释怀,“堆得比梦还高的雪”,每次想到它都心跳不已,病态地。我不知道那是不是雪,那十二年来在心底里堆积冰封的;我也不知道梦有多高,有没有力气让这样虚幻无常的东西坚持着一直堆一直堆不会化。堆得比梦还高的雪,我常常梦见它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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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5岁

    看WALL-E的那天,正好降温,裹着毯子还冻得缩手缩脚的。我知道很多人说它有趣,也知道赚了不少人的眼泪。然而在我脑子里,印象最深的还是开始那幅景象:空旷的地球,堆满了垃圾,小小机器人的身影跑来跑去,压缩分装,晒太阳,收集充满感情的小物件,重复看一段载歌载舞的影像。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到这里时温度实在太冻,以至于把这样的画面深深冻住在我脑海中。那时我正在吸溜着鼻子,这个容易感冒和发烧的季节,温暖像天外飞船那么远。没错,虽然深夜窗口还是灯火阑珊的景色,但是听不见车声,更听不见人声。是所有声音都睡了,还是都被冻住了?
    每年冬天裹着毯子吸溜鼻子的时候,就老忍不住想到上学时看的老片《情书》。女藤井树裹着毯子烧得昏天黑地,不停地吸溜鼻子,不停地扔着大团纸巾,一边给远方的陌生人回信。对于我来说,这个情景比公认感人的最后那张借书卡上的铅笔肖像更印象深刻。我不用像她蜷缩在阴冷的日式老屋里,我让人把我和沙发搬到阳台上去,晒着,晕乎着,直到自己漂浮起来。
    小时候病了,妈妈就让我吃龙须面,里面有麻油、小葱和太阳形状的鸡蛋。所以我根深蒂固地把面条的味道跟发烧的感觉链接起来,以至于成年后至今我都抗拒这种面食。然而眼前这头晕脑涨的一瞬,那味道突然清晰地穿过时空飘来,伸出手去,什么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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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

    帮人家做戏,常常不免触景。写牡丹亭之赏春香还是旧罗裙,是一大哭;写红楼梦之想当初妹妹从江南初来到,是一莞尔;写玉簪记之长清短清云心水心,竟是一默。

    原以为。到这个年纪,大抵见得活脱,见得放心。面皮云淡风清,行动无风无尘。觉得有把握,觉得有计量,觉得有舍有夺,只不教人知道就好。

    原以为。只不过算错,只不过行差,只不过恰恰误掉盏茶支曲的光景,花杳人非。

    原以为,不珍贵,不留恋,不过作一轴画卷在年份的箱箧里头,终是枯黄也必不负。无料想还真是,一度春来,一番花褪,怎生上眉痕。原以为,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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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颂

    捱到下午六点,拎着健身的大包出门。一天暧暧的天色此时终于完全地黯淡了下来,在令人哆嗦的空气中,眼前景物都奇怪地罩上一层冷酷的霜意。一昼寒冬。

    要不,不去了?
    那就不去了,练完出来热仆仆地再着风,仔细感冒。
    两个意志薄弱的侠,于是又缩回暖洋洋的屋里。
    换回拖鞋的时候,在玄关的大大镜子里,看见我肿得厉害的眼睛,完全是因为下午不要命的喝茶。最后一个休息日,炖当归老鸭汤安慰一下胃,扁尖笋放太多,咸了。
    下午冷冷的,正好喝普洱,深红深红的汤色,在一豆烛光里映出不可捉摸的色泽。喝了几水,不免叫糖。于是分食巧克力,一璧看着上海大师赛的转播,塞尔比和一个我不太熟的球手较劲,僵局。这一瞬间觉得确实是不错的组合:普洱,斯诺克,黑巧,加之窗户外铅灰样让人想困的天色。
    昨天还热喇喇地只穿得住短袖,但因为要在屋里陪老人家喝茶,所以规规矩矩地穿成淑女。跟佟伯伯讲哪一处山上喝茶好,山水秀色入彀;他讲他如何得到人家的随手帮助,他如何谢如何开心。不晓得这个八十多的老伯伯,如何一直能保持孩童般的天真和赤诚,让人觉得真好真温暖。
    我也会这样老,很快,这样天真这样赤诚,那时候我想不起所有无聊而芜杂的念头,想不起曾经循环过往的人与事。大三的时候,写作课出了一个有点俗气的题目:《我在2000年的一天》。
    那时其实离2000年已经只有两年了,但是我还是做了没法实现的幻想,但直到今天我还会做这样的幻想,这样的幻想让我心安。

我在2000年的一天,已是白发苍苍,眼角爬满皱纹。从十年前我十三岁时开始,我就有意无意地迅速衰老,所以到如今我已成功实现了逃避职业的愿望。我非常喜欢无所事事的感觉,这样使我认为在我的生活中什么可以患得患失的事情也没有。

今天天气闷热,我搬了一张小凳,摇着大竹扇在林荫路的一株树荫下纳凉。我爱洁净的习惯到了老年期还依旧保持,比如时时注意拭去眼角的眼眵,每天更换柔软宽敞舒适的衣衫,这些容易使心情平和而愉快。我目光所及的周围有许多的树木。

就像在离我遥远或者迫近的周围,坐着站着许多的人,我忽视了他们在干什么,不过我知道他们至少都在说着话。当然这也只是知道而已,因为我并没有打算听见什么,那些翕张的嘴巴在周围形成无声的浪潮,体现出激动而又平衡的趋势。

   他们的存在告诉我现在不是睡眠的时间。因为上了年纪,我整天几乎无觉可睡,永远地闲散着,除了偶尔几个瞌睡之外从来没有困过,所以我只有从别人的行动来模糊地判断一下时辰。其实这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天从来就没有亮过,始终是沉沉的夜色,人们只有用许多昏暗的灯照明。我不太清楚他们是否有钟表,是否有需要守时的岗位。我时常地坐在这儿,现在我知道他们都醒着。有时候周围很远都空无一人,我就想,他们大概都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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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走在初秋的胡同里,低着脑袋,踩着半绿半黄的落叶,树影间漏下来的阳光微微弱弱地照在灰仆仆的路面上。走了快三十年的路,每年走到这个季节,低下头,经过的都是一样。

    胡同中腰,腮帮子瘪瘪的老太太还是坐在小凳子上,那只白猫还是伏在她的膝头,正在懒洋洋又快活地舐着自己的右前腿。白猫像个好奇又淘气的小孩,整条胡同溜达,夏天的时候经常跑来我们院子,找一片汽车底下的阴影乘凉。
    有一个下午,红灿灿的热烈夕阳落满桑树荫的时候,我起身去关白木头框的窗户,准备回家。看见白猫蹲坐在离我四步远,出神注视着我或者窗子,于是我也停住看它,并且猜想这样的互相凝视会延续多久,我觉得很有趣。
    一念之下,想不起我的九月是如何度过,也想不起我身边的它们的九月是如何度过。譬如看见叶子落在地上,恍然知道它们死去了,但我错过关于它们最后繁华的印象;或者那时我真的看见,却不以为下一幕就是挥别和坠离。如此如此,如此如此。
    回家坐车,背包里还装一本八月份买的小说,拿出来看时,发现天色已经黑得太早。秋天,充满了哆嗦和不情愿的留恋的秋天,来到。
    是的,九月,在我往前数的有限人生中,她总是月份中最重要也最特别的一个。十岁时,九月结束了悠游的漫长假期,即将启封残酷冰冷的时光。二十岁时,九月可以宽容暑假回家新买的裙子,但微微透骨的凉风带来的是略不合时宜的乖张感和寒冬将至的难言宿命论。三十岁时,事实上是快步奔向三十岁的最后一个九月,她往刚才的柏油路面投射了最后一片暖阳,在那一瞬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和方式,刷过那么多那么多画面,经过和没经过的,幻想和没实现的。
    抱歉,九月,我在你这儿想得太多又做得太少,一切在犹疑中,在无聊在沉溺中磨灭成暧昧光影。万一我以后要想想你怎么办,万一我以后想要描绘你怎么办。当你在身畔时,我无心地忽略掉了,然后当我要回忆的时候,已经记不清你的侧脸轮廓,想不起你的声音和笑意,我该怎么办。
    或者,最令我担心的,我也许还会把你记错。我会觉得每段际遇都如此相似,相似到好像都是我自己心上的投影,当光阴悄悄悄悄擦去那些细节和轮廓之后,年迈的我会以为那些是同一个梦的重叠,会以为整段人生是一个幻想,从来没有成真过。这令人灰心,并且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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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神

    看年初的老片子,黄金罗盘,不错的特效。里面每个人物都有一个动物作为自己的灵神,nicole的是猴子,007的好像是雪豹,小女孩lyra的好像浣鼠,时而会变成鸟儿飞来飞去。还有漂亮极了的披甲熊,雪白,强壮,披着令人艳羡的铠甲。相信不是我一个人幻想化身lyra,骑着披甲熊飞驰在铅灰色的极地冰原上。
    然后,会像每一个看完这电影的,不可避免地幻想自己的灵神动物——当然,如果可以自己选的话。
    如果可以自己选的话,我首先选择马。漂亮的利比扎马,漂亮的鬃毛,漂亮的唇吻和头型,做着芭蕾一样漂亮的Capriole,梦境一样遥不可及的美。
    要不我就选择黑豹。缎子一样不可思议的美丽皮毛,像是黑夜那么黑;熠熠发光的眼睛,就像星星镶嵌在这夜幕上。强壮,闪电一样的速度,无可商量的果断,肃杀。
    还有一个机会,我选择猫。永远懒,永远聪明,永远心不在焉地观看。轻盈如一朵棉花,并且还有九条命的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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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片人

    跑着跑着的时候,会感到灵魂飘起来,躯体空空的。
    忽然这时,会想到小时候妈妈教我用来泡水润嗓的中药木蝴蝶。蝉翼般轻薄的一片,素得好像莎纸,夹住一小颗深色的种子在里面,那样触目。
    就觉得自己像这干枯的木蝴蝶,要飞要飞,夹住那颗小小的灵魂,不知要到哪里去,不知想到哪里去。
    如果此时腹痛,那末这痛便取代了灵魂的幻觉,成为纸片人的黑色种子。
    那么大的痛,撕扯,分佳节又重阳裂,黑色的漩涡在眼前。
    
    经常,跑过四公里处,会由衷地体察到深深的寒冷,满身鸡皮疙瘩,腾出手抱住胳膊,却很灼热。就像2006年倒数第二晚的梦那样寒冷:灰色的天空因为冻冷而裂出纹缝,公共汽车们倾覆在路面上,人们从车窗中爬出来死掉。
    一旦停止奔跑,瞬间就觉得突然热,仿佛有烫的火烧上来。
    梦里我穿过凋敝的街道,往家奔跑,身后是寒冷它那冰蓝色的舌头。一直跑。
    在这个无情的机械上无情地奔跑的时候,在幻想着身后渐渐抛下四季的时候,这种姿态和恍惚令我很容易回想到这个梦境。也很容易回想到在冬天的深夜,漆黑的学校操场上,谁呼呼喘出白气,揣着满腹伤感或怀想一圈圈奔跑,眼前和身后都明明白白是注定循环往复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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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今天晚间的每日一大片时间耗费在了健身房。CINEMAX正在播两年前的大片《V怪客》,看了半部。片里娜塔莉·波曼还是令我有游离感,老是要想起上周看的《另一个波林家的女孩》中那个鲜明而丰富的安妮。
    有很多关于这部片的评和猜,无政府主义,阴谋论,甚至还有人用SM来比喻V对于波曼角色Evey极深爱又折磨的分佳节又重阳裂心态。在我这里倒宁愿把它简单解读成一个梦,或者说一组梦。作为一个经常作连续剧梦,或者接连三周梦见同一个陌生人的我,非常能够理解这样连绵不绝令人沉溺的梦魇境地。或者说至少从片段上看过来是十分贴切的。
    这是一个由无数个自己构成的梦,梦里与其说有无数个善的恶的角色,不如说有无数面镜子,隐形的,又无所不在的,闪耀和反射着同一个灵魂的每一个面。我们是Evey,那个看上去楚楚可怜又倔强的女孩,是的,我们都愿意把自己的灵魂美化成这样,苦难感的不屈的美。在这个梦境中,我们看见了那么多,却什么也没看见。暴君隐藏在庞大的LED里,那是我们深藏在心底的暴虐和残忍;Valerie的感人印象存在于卫生纸自传里,那是我们常常在脆弱时用来安慰自己的假想的最后温柔。
    V的面具后,到底是什么,就是一面镜子,映出揭下他面具或是想揭下面具的人自己的容颜,映照出最真实也最可怕的自己,欲望,恐惧,贪婪,忘不了的仇恨,挥不去的苦难。爱,但是吻不到,不是因为冰冷的面具的阻隔,而是因为你不可能吻到自己的嘴唇。
    最后,这些关于自己灵魂无数侧面的无法抑制的狂想,终于在这红与黑的梦魇中飞速膨胀爆裂,成为充满了面具、爆炸和尖叫的狂欢盛宴,终于将我们心底最怕又最渴望的欲望,塌陷成令人窒息的巨大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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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鼠侠

    御鼠侠披着黑黑黑黑的斗篷,呼呼地飞下来。静静的夜发着钴蓝色的光。
    浅灰色的小鼠,还带着粉色的柔嫩的小爪,懵懂地跌撞奔跑于各种各样稀奇古怪形状的障碍物中。
    障碍物们中的一些,也许香,也许甜,也许无色无味,也许可以饱腹,也许可以致命。
    有一只透明的玻璃杯子。杯子旁躺着一只不锈钢勺。小鼠很想在上面玩跷跷板,但是没有。这不是动画片。
    还有一个玩具的小骷髅,大大的头上有大大的黑眼眶,张着大大的嘴,大门牙稀稀落落。跟他打个招呼,夜晚偶遇的陌生人。
    御鼠侠披着黑黑黑黑的斗篷,呼呼地飞下来。迷糊四点上厕所,白色短袖衬衫的印象从醒或睡的迷糊眼前飘过。

p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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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的挑夫Ⅱ

    读它,每次都是在傍晚回家的路上,看着书页上的字随着暮色的渐浓而变得模糊,仿佛看到一面暧昧的镜子,里面不知道是自己还是谁。此时的光景,正像书的讲述者所概括的,最容易令人注意到天色变幻的黄昏,这形成一种奇妙的观照,令我着迷。对了,这个讲述者,他说他是死神。
    优柔而好心肠的死神,像我们一样冷漠而心软。他苛刻而精确地描绘着罗莎的刻薄,她丈夫的貌似软弱,还有孤儿莉赛尔的梦魇和格格不入,——正是他们,把地下室的那个犹太人当作软弱的秘密一样保护。他苛刻而精确地描绘着镇长夫人的离群索居,然后就在半本书那么远的地方,给一个眺望的宽容窗口,让这个因为丧子而沉郁的女人戴上圣母的光环。他苛刻而精确地描绘着男孩鲁迪的幼稚和粗鲁,太坏了,他就是要让我们心疼,心疼这个其实很爱莉赛尔却故意总是骂骂咧咧的男孩,心疼这个把自己涂成黑人偶像奔跑、执拗地念错元首生日的男孩,心疼他即将如这个婆婆妈妈的死神预告的一般死去,并且死前都得不到一个吻。
    死神故意装作很残忍,故意预告鲁迪要死去,莫尔钦小镇即将在轰炸中灰飞烟灭,故意将这结果到来的过程延宕,凌迟时间,凌迟想象。这不过是他自己没有勇气,不想更快地揭开那一幕的结局。这不过是他也眷恋瓦砾和死亡前的片刻安宁,些许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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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犹太人画的那只鸟,像鸟一样的人,有鸟的翅膀,和人的心灵,被禁锢和监视着。这个冰冷的人,这个被绝望和恐惧几乎完全吞噬掉的人,因为小女孩莉赛尔纯真的执著而焕发奇迹,被这个小普罗米修斯带来的旺盛希望之光而灼热。这个女孩,她灼热了我们,所有人。
    像小偷书贼一样,珍惜每个阅读,珍惜每个感动,珍惜让人可以有闲暇浮想和感动的生命。既然握不住,那就记住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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